服务员擅拿客人电脑到另一房间,被指侵犯隐私
酒店服务员在客人不在场的情况下,擅自进入房间动客人的电脑。从南京到北海
旅游的瞿先生以国发华联酒店侵犯他的隐私权为由提出索赔。在酒店拒绝赔偿后,他坚守酒店6天。5月6日,在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局长的调解下,双方最终言和。
服务员擅动客人电脑
南京游客瞿先生一家三口4月30日上午到达北海后,入住位于市中心广场附近的国发华联酒店509房。不快之事从此开始。
据瞿先生投诉称,入住后,他用手提电脑上网时发现客房中的宽带上网有故障,便电话报修。“当时网管不在,服务小姐让我等等”。不久,瞿先生一家需要外出,他便到服务总台告知服务员:“如果网管来了,请等我们回来再修。”可令他们想不到的是,下午4时许,瞿太太带着5岁女儿回到房间时,发现客房门大开,服务员和网管已把他们的手提电脑拿到隔壁房间检测。 瞿太太马上向警方报警。民警赶来后,经当面检查,瞿先生一家所携带的钱物均没有丢失。但瞿先生认为,酒店员工打开其电脑侵犯了隐私权,要求酒店负责人出面给个说法。40分钟后,酒店负责人带着网管和当事服务员前来道歉,并表示从当天160元的房费中扣除80元作赔偿,同时安排他一家转到网络畅通的房间住宿。
多次调解不成纠纷升级
“这不明原因的80元赔偿,让我觉得是在侮辱人。”瞿先生说。5月1日,他向全国、广西、北海假日办投诉,北海旅游质监所的副所长谢东强负责调解此事。
在谢东强的协调下,瞿先生有所退让,他提出要2000元赔偿,并要求酒店在媒体上登报道歉。他还要求酒店找来电脑专家,检查看电脑中的文件夹是否被打开过,可酒店方没有答应。经过4个小时的协商,双方未能达成一致。瞿先生一家三口随后外出就餐,晚上回到酒店后发现客房已经无法打开,因为他们的房卡磁已失效。经过协商,酒店给瞿先生的房卡续了磁。
5月2日,瞿先生放弃了原计划的旅游行程,一家三口坚守客房。当天中午,谢东强再次前来调解,可双方各执己见,调解仍未成功。瞿先生说,在谢东强的劝说下,他本来已决定不要2000元赔偿和道歉了。但酒店却提出只肯免5月2日的房费,1日的房费不免。他觉得酒店方没有承认错误的诚意。
酒店方不承认开过客人电脑
在瞿先生与酒店僵持的6天里,警方几次被惊动,民警数次调解无果后离开。
国发华联酒店刘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,服务员与网管确实是移动了客人的电脑来检查线路,但他否认电脑被打开。“当时客人报修,网管不在。等网管回来后,客人又出去了。在这种情况下,服务员和网管一起进入房间,是符合操作程序的,没有不妥之处。”他还认为,客人以侵犯个人隐私为由,要求免收连日来的房费并提出额外赔偿,有敲诈嫌疑。
5月3日,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也参与调解此事,希望瞿先生与酒店有一个和解的结果。经努力,瞿先生同意退让一步,条件是:除了当初交纳的300元住房定金外,其他住宿费全免;将赔偿金降到500元。记者将此意见转告了酒店方。酒店方上级公司的一名女董事来到客房,表示愿意接受瞿先生的调解意见。
据瞿先生说,正当他们收拾东西准备离开酒店时,酒店的刘总却带着民警第三次来到,说他们住房不给钱,叫民警赶他们离开。此举再一次激化了矛盾。
局长调解,双方最终言和
瞿先生说,他们一家从5月1日起就没敢一同离开房间,担心一离开就被酒店赶出来。但他也承认,酒店对他们还是非常客气的,每天照样给房间打扫卫生,电话也保持畅通。
5月6日上午,瞿先生致电记者称,酒店从5日起将房间里的宽带断掉了,酒店的理由是“电信公司的问题”。他们也不想再跟酒店斗了,于是出门寻找另一家酒店,准备搬走。不料,回到酒店后,酒店却不给他们开房门,行李也取不出来。双方再一次闹到辖区派出所。
当天,北海市海城公安分局局长贾志刚正好在该所值班,于是为双方调解。为了平息瞿先生的怒气,贾志刚专门请来了几名南京老乡劝导他。最后,瞿先生与酒店达成协议:酒店免收4天的房费,其他两天的房费由他自己付。
记者就此事采访了一位酒店管理人士,他称,客人不在房间,服务员进去拿客人的电脑到另一个房间,那是绝对不合适的,有侵犯客人隐私之嫌。